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与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与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与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玄武区蒋王庙4号中试楼3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与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1、第三方软件测评: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的软件功能测试;软件性能测试;软件安全测试等。2、监理服务:监理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的建设及使用情况; 服务要求:依据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招投标文件、建设方案、商务合同及项目开发过程文档资料,设计完善项目监理及软件检测方案,并依据监理及软件检测方案及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开展工程监理及软件检测服务工作,对项目实现的功能、性能等进行符合性验证,出具监理报告及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与主项目建设期同步); 服务标准:为保障本项目所建设内容的系统功能稳定运行,参照质量检测相关国家标准,对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开展监理及检测技术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整体质量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方丽 陈继胜 杜元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乾景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文汇大厦23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裕安区人民政府1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乾景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文汇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与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玄武区蒋王庙4号中试楼3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与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1、第三方软件测评: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的软件功能测试;软件性能测试;软件安全测试等。2、监理服务:监理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的建设及使用情况; 服务要求:依据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招投标文件、建设方案、商务合同及项目开发过程文档资料,设计完善项目监理及软件检测方案,并依据监理及软件检测方案及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开展工程监理及软件检测服务工作,对项目实现的功能、性能等进行符合性验证,出具监理报告及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与主项目建设期同步); 服务标准:为保障本项目所建设内容的系统功能稳定运行,参照质量检测相关国家标准,对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开展监理及检测技术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整体质量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方丽 陈继胜 杜元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乾景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文汇大厦23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裕安区人民政府1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乾景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文汇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与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玄武区蒋王庙4号中试楼3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与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1、第三方软件测评: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的软件功能测试;软件性能测试;软件安全测试等。2、监理服务:监理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的建设及使用情况; 服务要求:依据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招投标文件、建设方案、商务合同及项目开发过程文档资料,设计完善项目监理及软件检测方案,并依据监理及软件检测方案及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开展工程监理及软件检测服务工作,对项目实现的功能、性能等进行符合性验证,出具监理报告及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与主项目建设期同步); 服务标准:为保障本项目所建设内容的系统功能稳定运行,参照质量检测相关国家标准,对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开展监理及检测技术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整体质量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方丽 陈继胜 杜元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乾景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文汇大厦23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裕安区人民政府1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乾景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文汇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与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音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玄武区蒋王庙4号中试楼3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与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1、第三方软件测评: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的软件功能测试;软件性能测试;软件安全测试等。2、监理服务:监理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的建设及使用情况; 服务要求:依据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招投标文件、建设方案、商务合同及项目开发过程文档资料,设计完善项目监理及软件检测方案,并依据监理及软件检测方案及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开展工程监理及软件检测服务工作,对项目实现的功能、性能等进行符合性验证,出具监理报告及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与主项目建设期同步); 服务标准:为保障本项目所建设内容的系统功能稳定运行,参照质量检测相关国家标准,对裕安区数字化村居公开项目及智慧政务+养老服务项目开展监理及检测技术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整体质量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方丽 陈继胜 杜元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乾景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文汇大厦23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裕安区人民政府1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乾景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文汇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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