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高新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18:16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炜晟,张志武,陈明华 | ||
总中标金额 | ¥2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思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 (略) | (略) 高新区高新大道15号2#楼3层3051 | 259,800.00元 |
采购包1(高新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
服务类(福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高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259,800.00 |
采购人代表: | 张炜晟 |
评审专家: | 张志武 、 陈明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为基数,100万以下1.5%;采购代理服务费接受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行: (略) 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227?开户名: (略)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高新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3897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认真审核,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服务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99号)和《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应在2022年11月 (略) 自然资源厅汇交分等工作成果。结合分等工作,同步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园、林、草地定级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
3.服务要求: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与《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5.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
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591-*
名称: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刘思琪
电话:0591-*
(略)
2023年08月21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18:16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炜晟,张志武,陈明华 | ||
总中标金额 | ¥2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思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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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略) | (略) 高新区高新大道15号2#楼3层3051 | 259,800.00元 |
采购包1(高新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
服务类(福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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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高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259,800.00 |
采购人代表: | 张炜晟 |
评审专家: | 张志武 、 陈明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为基数,100万以下1.5%;采购代理服务费接受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行: (略) 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227?开户名: (略)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高新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3897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认真审核,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服务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99号)和《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应在2022年11月 (略) 自然资源厅汇交分等工作成果。结合分等工作,同步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园、林、草地定级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
3.服务要求: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与《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5.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
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591-*
名称: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刘思琪
电话:0591-*
(略)
202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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