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泗县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XQT*
二、项目名称:泗县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泗县泗城镇锦绣华庭小区7号楼113
号
中标(成交)广告位经营年限:8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泗县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 服务范围:泗县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采用出让广告经营权方式投资建设经营,由中标方自筹资金负责投资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广告经营须符合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投资内容须满足业主方建设要求。 服务时间:广告经营权年限不超过8年,投资建设内容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长江(组长)、孟长青、冯秀云、刘绪强、孙德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金额: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泗县 (略)
地 址:泗县彩虹大道与 104 国道交叉口泗 (略) 内
联系方式: 韩先生,055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范工
电 话:*、*
十、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公示材料
一、项目编号:EP-SXQT*
二、项目名称:泗县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泗县泗城镇锦绣华庭小区7号楼113
号
中标(成交)广告位经营年限:8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泗县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 服务范围:泗县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采用出让广告经营权方式投资建设经营,由中标方自筹资金负责投资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广告经营须符合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投资内容须满足业主方建设要求。 服务时间:广告经营权年限不超过8年,投资建设内容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长江(组长)、孟长青、冯秀云、刘绪强、孙德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金额: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泗县 (略)
地 址:泗县彩虹大道与 104 国道交叉口泗 (略) 内
联系方式: 韩先生,055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范工
电 话:*、*
十、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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