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烟草公司安庆市公司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烟草公司安庆市公司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招 (略) (略) 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N2023-02-4723
2.2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
2.3招标范围: (略) (略) 公司拟采购公务用车7台。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招标货物的交付、协助在招标人所在地上牌、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具体如下:
品目号 | 车型 | 数量(台) |
01 | 专卖稽查用小客车(燃油) | 6 |
02 | 专卖稽查用小客车(纯电动) | 1 |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包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 天内完成所有车辆的交付和协助上牌服务。
2.6交货地点: (略) (略) 公司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用要求(投标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1)投标人不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查询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行为记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http://**查询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8时至2023年8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http://**)、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
7.备注
7.1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7.2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3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7.5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纬五路
联系人:袁周
电 话:0556-*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胡海龙、白群科
电 话:0551-*、*
E-mail:*@*h-inter.com
应急客服电话:0551-*
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略) (略) (略) (略) 公司委托,就“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2-472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3-02-4723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略) 天位 (略)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庆 (略)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8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3年8月23日
(略) (略) (略) (略) 公司委托,就“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2-472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8月22日14时30分,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3-02-4723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略) 天位 (略)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庆 (略)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8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3年8月23日
本招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招 (略) (略) 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N2023-02-4723
2.2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
2.3招标范围: (略) (略) 公司拟采购公务用车7台。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招标货物的交付、协助在招标人所在地上牌、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具体如下:
品目号 | 车型 | 数量(台) |
01 | 专卖稽查用小客车(燃油) | 6 |
02 | 专卖稽查用小客车(纯电动) | 1 |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包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 天内完成所有车辆的交付和协助上牌服务。
2.6交货地点: (略) (略) 公司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用要求(投标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1)投标人不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查询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行为记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http://**查询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8时至2023年8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http://**)、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
7.备注
7.1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7.2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3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7.5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纬五路
联系人:袁周
电 话:0556-*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胡海龙、白群科
电 话:0551-*、*
E-mail:*@*h-inter.com
应急客服电话:0551-*
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略) (略) (略) (略) 公司委托,就“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2-472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3-02-4723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略) 天位 (略)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庆 (略)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8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3年8月23日
(略) (略) (略) (略) 公司委托,就“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2-472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8月22日14时30分,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专卖稽查用车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3-02-4723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略) 天位 (略)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庆 (略)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8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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