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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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4日

采购人(全称): (略) 北塔区教育局(*方)

供应商(全称):中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1采购项目名称: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计划编号:北塔财采计【2023】*

1.3项目内容: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1.4是否分包: 否 。

1.5项目负责人:王峰。

1.6联系电话:*。

2.合同金额

2.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2.2具体标的见附件。

2.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项目总体完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验收合格且完成项目审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97%,剩余3%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分期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2.5*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 (略) 邵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邵水桥支行

帐号:*01372

3.合同履行

3.1起始日期:2023年8月21日,完成日期:2023年9月20日。总日历天数: 30 天。

3.2地点 (略) 北塔区教育局

3.3方式: 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3.4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

3.5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3%,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4.合同验收

4.1验收主体: (略) 北塔区教育局。

4.2验收方式: *方接到*方关于本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代表与*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经测试符合约定的验收测试标准,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

4.3验收标准: 按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

4 .4货物的表面瑕疵,*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4.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方应负责按照*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6*方在*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7*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售后服务要求

5.1*方所供设备提供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质保 1 年)。5.2在保修期前 90 天内,重要部件或重要配件故障,*方须更换原装同型号规格的全新设备或原装同型号规格的全新配件。同一设备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方有权要求*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或新配件。

6.货物包装要求

6.1 *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方负责。

6.2 货物应提供质量保证书、使用手册。

7.运输和保险

7.1*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方不再另行支付。

7. (略) 投保以*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8.2 保证

(1)*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方。

(3)*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之内响应,在24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3.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方承担,*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 *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9.3 如*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 *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0.2 *方使用*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3 *方委托*方开发的产品,*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1.保密义务

11.1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2.*方应提供的服务

12.1 *方应向*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2.2 *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12.3 *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方不再另行支付。

13.违约责任

13.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方在合同条款第8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方提出了索赔,*方应按照*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方负担。同时,*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

13.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7条规定情况外,如果*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方迟延交货,*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合同的变更

1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4.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方签订补充合同,*方不得拒绝。

14.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5.合同中止与终止

15.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5.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而不给*方补偿。

(4)如果*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6.2 *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7.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7.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8.解决争议的方法

18.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8.2 调解不成可以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18.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法律适用

1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0.通知

20.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约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方接收通知的地址为:

*方接收通知的地址为:

20.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1.合同生效

21.1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8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 (略) 北塔区教育局

* 方:(公章) *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备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章)


授权书

授权单位:中 (略)

授权单位法人代表:李忠

授权单位地址: (略) 海定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被授权单位: (略) 邵阳分公司

授权单位负责人:符传剑

授权单位地址: (略) 北塔区蔡锷路江北电信大楼

为确保给我方中标的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北塔财采计【2023】*;采购代理编号:HNKN-SY-*)提供更好的属地化服务,现授权 (略) 邵阳分公司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北塔财采计【2023】*;采购代理编号:HNKN-SY-*)的相关合同,代为收取合同款项和处理合同有关事宜,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中 (略)

法定代表人:

2023年8月21日

附件下载:

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4日

采购人(全称): (略) 北塔区教育局(*方)

供应商(全称):中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1采购项目名称: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计划编号:北塔财采计【2023】*

1.3项目内容: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1.4是否分包: 否 。

1.5项目负责人:王峰。

1.6联系电话:*。

2.合同金额

2.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2.2具体标的见附件。

2.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项目总体完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验收合格且完成项目审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97%,剩余3%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分期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2.5*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 (略) 邵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邵水桥支行

帐号:*01372

3.合同履行

3.1起始日期:2023年8月21日,完成日期:2023年9月20日。总日历天数: 30 天。

3.2地点 (略) 北塔区教育局

3.3方式: 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3.4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

3.5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3%,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4.合同验收

4.1验收主体: (略) 北塔区教育局。

4.2验收方式: *方接到*方关于本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代表与*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经测试符合约定的验收测试标准,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

4.3验收标准: 按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

4 .4货物的表面瑕疵,*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4.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方应负责按照*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6*方在*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7*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售后服务要求

5.1*方所供设备提供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质保 1 年)。5.2在保修期前 90 天内,重要部件或重要配件故障,*方须更换原装同型号规格的全新设备或原装同型号规格的全新配件。同一设备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方有权要求*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或新配件。

6.货物包装要求

6.1 *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方负责。

6.2 货物应提供质量保证书、使用手册。

7.运输和保险

7.1*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方不再另行支付。

7. (略) 投保以*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8.2 保证

(1)*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方。

(3)*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之内响应,在24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3.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方承担,*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 *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9.3 如*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 *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0.2 *方使用*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3 *方委托*方开发的产品,*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1.保密义务

11.1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2.*方应提供的服务

12.1 *方应向*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2.2 *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12.3 *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方不再另行支付。

13.违约责任

13.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方在合同条款第8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方提出了索赔,*方应按照*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方负担。同时,*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

13.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7条规定情况外,如果*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方迟延交货,*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合同的变更

1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4.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方签订补充合同,*方不得拒绝。

14.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5.合同中止与终止

15.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5.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而不给*方补偿。

(4)如果*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6.2 *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7.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7.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8.解决争议的方法

18.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8.2 调解不成可以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18.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法律适用

1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0.通知

20.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约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方接收通知的地址为:

*方接收通知的地址为:

20.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1.合同生效

21.1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8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 (略) 北塔区教育局

* 方:(公章) *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备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章)


授权书

授权单位:中 (略)

授权单位法人代表:李忠

授权单位地址: (略) 海定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被授权单位: (略) 邵阳分公司

授权单位负责人:符传剑

授权单位地址: (略) 北塔区蔡锷路江北电信大楼

为确保给我方中标的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北塔财采计【2023】*;采购代理编号:HNKN-SY-*)提供更好的属地化服务,现授权 (略) 邵阳分公司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北塔区学前教育中心弱电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北塔财采计【2023】*;采购代理编号:HNKN-SY-*)的相关合同,代为收取合同款项和处理合同有关事宜,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中 (略)

法定代表人: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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