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湖南 (略) | (略) 岳麓区学士街道玉莲路32号联东优谷工业园34栋101号 | 1,161,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湖南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 湘江新区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监测;2、重点监管企业废水、废气监测; 3、一般监管企业废水、废气监测;4、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5、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监测;6、应急监测。 | 我司严格按照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相关服务要求进行服务。具体包括对辖区内6座污水处理厂和3座污水处理设施出口、29家重点监管监测企业、辖区内181家一般监管监测企业抽取11家含废水、6家含废气企业作为日常一般监管监测企业、油气回收监测:从辖区内181家一般监管企业抽取6家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监测、一年300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监测以及突发情况的应急检测。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应急响应:提供7*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培训:我司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相关业务知识。1、我司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2、我司独立承担工作,不转包监测业务(特殊因子除外)。 3、我司在湘江新区应急监测能够提供每天24小时的应急监测响应服务,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能够到达现场进行应急监测。 4、监测过程严格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 5、监测过程不得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6、我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按时提交监测报告,保证监测结果的时效性。 7、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管理。 8、新增监督性监测任务,我司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9、我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采样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我司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采购人无关。 10、我司在合同期内,因各种原因在样品采集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我司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相关纸质、电子资料移交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电子扫描件达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要求。 12、我司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每季度一次盲样质控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我司承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达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要求 | 1,161,000.00 |
沈华(采购人代表)、郑姣妹、常新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略) 财政局文件(长财采购〔2017〕18号),代理服务费为16292.05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6292.0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10栋
联系方式:0731-* *
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梅溪湖路276号金茂乾璟苑26栋1206号
联系方式:0731-* *
项目联系人:湖南 (略)
电话:0731-* *
湖南 (略)
2023年08月24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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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略) | (略) 岳麓区学士街道玉莲路32号联东优谷工业园34栋101号 | 1,161,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湖南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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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 | 湘江新区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监测;2、重点监管企业废水、废气监测; 3、一般监管企业废水、废气监测;4、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测;5、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监测;6、应急监测。 | 我司严格按照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相关服务要求进行服务。具体包括对辖区内6座污水处理厂和3座污水处理设施出口、29家重点监管监测企业、辖区内181家一般监管监测企业抽取11家含废水、6家含废气企业作为日常一般监管监测企业、油气回收监测:从辖区内181家一般监管企业抽取6家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监测、一年300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监测以及突发情况的应急检测。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应急响应:提供7*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培训:我司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相关业务知识。1、我司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2、我司独立承担工作,不转包监测业务(特殊因子除外)。 3、我司在湘江新区应急监测能够提供每天24小时的应急监测响应服务,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能够到达现场进行应急监测。 4、监测过程严格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 5、监测过程不得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6、我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按时提交监测报告,保证监测结果的时效性。 7、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管理。 8、新增监督性监测任务,我司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9、我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采样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我司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采购人无关。 10、我司在合同期内,因各种原因在样品采集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我司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相关纸质、电子资料移交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电子扫描件达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要求。 12、我司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每季度一次盲样质控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我司承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达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要求 | 1,161,000.00 |
沈华(采购人代表)、郑姣妹、常新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略) 财政局文件(长财采购〔2017〕18号),代理服务费为16292.05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6292.0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10栋
联系方式:0731-* *
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梅溪湖路276号金茂乾璟苑26栋1206号
联系方式:0731-* *
项目联系人:湖南 (略)
电话:0731-* *
湖南 (略)
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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