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项目保荐机构承销商选择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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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项目保荐机构承销商选择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略) 再融资项目保荐机构(承销商)选择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再融资项目保荐机构(承销商)选择

2.招标编号: GN2023-12-4375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投标邀请日期:2023年8月3日

5.开标日期:2023年8月24日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华泰 (略)

投标报价(保荐费): 1,000,000.00元

投标报价(承销费): 0.29%

第二中标候选人:申万宏源证券 (略)

投标报价(保荐费): 100,000.00元

投标报价(承销费): 0.30%

三、公示期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8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按下述要求以书面 (略) (略) 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地址: (略) (略) 10楼法务办公室。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2.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马鞍路76号能源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专业) 张先生(商务)

联系电话:0551-*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付如涛、蒋伟

联系电话:0551-*、*、0551-*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略) (略) 再融资项目保荐机构(承销商)选择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再融资项目保荐机构(承销商)选择

2.招标编号: GN2023-12-4375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投标邀请日期:2023年8月3日

5.开标日期:2023年8月24日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华泰 (略)

投标报价(保荐费): 1,000,000.00元

投标报价(承销费): 0.29%

第二中标候选人:申万宏源证券 (略)

投标报价(保荐费): 100,000.00元

投标报价(承销费): 0.30%

三、公示期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8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按下述要求以书面 (略) (略) 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地址: (略) (略) 10楼法务办公室。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2.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马鞍路76号能源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专业) 张先生(商务)

联系电话:0551-*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付如涛、蒋伟

联系电话:0551-*、*、0551-*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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