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磷化氢净化系统维保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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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磷化氢净化系统维保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磷化氢净化系统维保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YGZ*、0627-23Z*)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8月3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磷化氢净化系统维保: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略) ,投标报价: 10.4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履行期限2年内现场维保4次,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方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方提前7天通知*方(电话或传真),*方按*方要求按期进入现场, 7天内完成现场维保工作;

中标候选人第2名:武汉志恒 (略) ,投标报价: 10.4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履行期限2年内现场维保4次,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方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方提前7天通知*方(电话或传真),*方按*方要求按期进入现场, 7天内完成现场维保工作;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略) )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志恒 (略) )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武汉志恒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评标情况:经评审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志恒 (略) )的评标情况:经评审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3年08月28日-2023年08月30日。

2.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含税): *.00元,投标报价(人民币元,不含税): 97283.35元,增值税发票类型及税率:(1)维保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6%,(2)更换零配件费:增值税专用发票;13%。服务期限: 履行期限2年内现场维保4次,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方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方提前7天通知*方(电话或传真),*方按*方要求按期进入现场, 7天内完成现场维保工作。

中标候选人(武汉志恒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含税): *.00元,投标报价(人民币元,不含税): 97620.64元,增值税发票类型及税率:(1)维保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6%,(2)更换零配件费:增值税专用发票;1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24个月,履行期限2年内现场维保4次,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方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方提前7天通知*方(电话或传真),*方按*方要求按期进入现场, 7天内完成现场维保工作。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站、 (略) 采购与招标网、山东 (略) 网站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地址: (略) 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孟先生

电话:0632-*、*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文化西路13号A座1111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0531-*

电子信箱:*@*63.com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略)

2023年08月25日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磷化氢净化系统维保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YGZ*、0627-23Z*)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8月3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磷化氢净化系统维保: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略) ,投标报价: 10.4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履行期限2年内现场维保4次,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方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方提前7天通知*方(电话或传真),*方按*方要求按期进入现场, 7天内完成现场维保工作;

中标候选人第2名:武汉志恒 (略) ,投标报价: 10.4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履行期限2年内现场维保4次,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方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方提前7天通知*方(电话或传真),*方按*方要求按期进入现场, 7天内完成现场维保工作;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略) )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志恒 (略) )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武汉志恒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评标情况:经评审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志恒 (略) )的评标情况:经评审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3年08月28日-2023年08月30日。

2.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含税): *.00元,投标报价(人民币元,不含税): 97283.35元,增值税发票类型及税率:(1)维保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6%,(2)更换零配件费:增值税专用发票;13%。服务期限: 履行期限2年内现场维保4次,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方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方提前7天通知*方(电话或传真),*方按*方要求按期进入现场, 7天内完成现场维保工作。

中标候选人(武汉志恒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含税): *.00元,投标报价(人民币元,不含税): 97620.64元,增值税发票类型及税率:(1)维保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6%,(2)更换零配件费:增值税专用发票;1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24个月,履行期限2年内现场维保4次,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方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方提前7天通知*方(电话或传真),*方按*方要求按期进入现场, 7天内完成现场维保工作。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站、 (略) 采购与招标网、山东 (略) 网站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地址: (略) 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孟先生

电话:0632-*、*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文化西路13号A座1111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0531-*

电子信箱:*@*63.com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略)

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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