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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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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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QT*

二、项目名称: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肥西南路文馨园7幢103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

品牌(如有):希沃、鑫视丽、迈亚、兰迪贝格

规格型号:FF75EA、SC06、TV4-1331、MEKIA-B12、MEKIA-YZ01、QC1200

数量:42台、90套、1000套

单价:*.00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本越、杨培善、杨宝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1.32万元(包含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联系人:徐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埇桥区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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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EP-YQQT*

二、项目名称: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肥西南路文馨园7幢103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

品牌(如有):希沃、鑫视丽、迈亚、兰迪贝格

规格型号:FF75EA、SC06、TV4-1331、MEKIA-B12、MEKIA-YZ01、QC1200

数量:42台、90套、1000套

单价:*.00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本越、杨培善、杨宝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1.32万元(包含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联系人:徐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埇桥区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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