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第一初级中学银河一路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银河一路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8-28 18:00:12
存证哈希值:
901AC27FE9B8B9E76899C75C2D9B0CB30D456DFBD600B117C670DE*CB91
区块高度:
*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银河一路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QT*

二、项目名称:宿城第一初级中学(银河一路校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宿城第一初级中学(银河一路校区)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交互式一体机:希沃;办公桌椅:国产;学生桌椅:国产

规格型号:交互式一体机FF86EA;办公桌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学生课桌尺寸 665x465x760mm;学生课桌凳尺寸445x500x840mm

数量:交互式一体机12台;办公桌椅50套;学生桌椅1872套

单价:交互式一体机16800元;办公桌椅1420元;学生桌椅26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堂田(组长)、陈伟、马振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13500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区安居大厦15层,李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埇桥区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王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安居大厦15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8-28 18:00:12
存证哈希值:
901AC27FE9B8B9E76899C75C2D9B0CB30D456DFBD600B117C670DE*CB91
区块高度:
*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银河一路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QT*

二、项目名称:宿城第一初级中学(银河一路校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宿城第一初级中学(银河一路校区)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交互式一体机:希沃;办公桌椅:国产;学生桌椅:国产

规格型号:交互式一体机FF86EA;办公桌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学生课桌尺寸 665x465x760mm;学生课桌凳尺寸445x500x840mm

数量:交互式一体机12台;办公桌椅50套;学生桌椅1872套

单价:交互式一体机16800元;办公桌椅1420元;学生桌椅26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堂田(组长)、陈伟、马振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13500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区安居大厦15层,李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埇桥区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王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安居大厦15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