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 (略) (详细地址: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CJ-2023-003
项目名称: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5,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155,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略) (略) 救护车辆19台,机关用车8台车辆保险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双方满意后在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 (略) (详细地址: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 (略) );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岭东街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铁岭 (略)
地址: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 (略)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铁岭县支行
账户名称:铁岭 (略)
账号:*2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晓
电 话:*
铁岭 (略)2023年08月29日
项目概况
(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 (略) (详细地址: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CJ-2023-003
项目名称:铁岭市中心医院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5,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155,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略) (略) 救护车辆19台,机关用车8台车辆保险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双方满意后在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 (略) (详细地址: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 (略) );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岭东街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铁岭 (略)
地址: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 (略)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铁岭县支行
账户名称:铁岭 (略)
账号:*2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晓
电 话:*
铁岭 (略)2023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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