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维护项目成交公示
霍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维护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3-110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转单源直接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24日
采购日期:2023年8月29日15时00分
最高限价:*.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劲旅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新站区综合开发试验区工业园
成交价:*.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在单龙寺、与儿街、 (略) 、佛子岭集镇及西冲、张家榜、打渔冲、陡沙河中心村打造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区(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洪鑫、何琴、饶晓春
采购人名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六霍 (略)
地 址:霍山县政务区林业大厦、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 系 人:饶先生
电 话:*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 (略)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3室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4-*、*
监督部门: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564-*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3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徽六霍 (略)
安徽大 (略)
2023年8月29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3-110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转单源直接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24日
采购日期:2023年8月29日15时00分
最高限价:*.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劲旅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新站区综合开发试验区工业园
成交价:*.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在单龙寺、与儿街、 (略) 、佛子岭集镇及西冲、张家榜、打渔冲、陡沙河中心村打造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区(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洪鑫、何琴、饶晓春
采购人名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六霍 (略)
地 址:霍山县政务区林业大厦、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 系 人:饶先生
电 话:*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 (略)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3室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4-*、*
监督部门: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564-*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3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徽六霍 (略)
安徽大 (略)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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