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滨湖办公楼高压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滨湖办公楼高压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滨湖办公楼高压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滨湖办公楼高压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WLZC-2023-*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8月3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3年8月24日
(略) 滨湖办公楼高压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鹏德 (略) 和安徽和源 (略) 联合体
地址: (略) 金寨南路与潜山路交口金潜广场1503室; (略) 经开区桃花工业园创新大道与长古路交口处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年(¥*.20元/年)
服务期: 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政务区天鹅湖路198号
联系人:殷向阳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万隆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九华山路与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项目负责人:邓工、卢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万隆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九华山路与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万隆 (略)
2023年8月31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滨湖办公楼高压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滨湖办公楼高压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WLZC-2023-*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8月3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3年8月24日
(略) 滨湖办公楼高压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维保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鹏德 (略) 和安徽和源 (略) 联合体
地址: (略) 金寨南路与潜山路交口金潜广场1503室; (略) 经开区桃花工业园创新大道与长古路交口处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年(¥*.20元/年)
服务期: 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政务区天鹅湖路198号
联系人:殷向阳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万隆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九华山路与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项目负责人:邓工、卢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万隆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九华山路与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万隆 (略)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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