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初级中学游泳池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朱家尖初级中学游泳池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朱家尖初级中学游泳池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略) 朱 (略) 建设的朱家尖初级中学游泳池建设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 (略) 组织(公开)招标。于2023年8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招标控制价:*元,下浮率:4.5%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项目负责人: 李贤凯 投标报价:*元 工期:10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 刘卫光 投标报价:*元 工期:100日历天)
复评纪要:浙江 (略) 在朱家尖初级中学游泳池建设工程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为黄晓敏,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示期间有投标单位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 (略) 的项目负责人黄晓敏于2022年6月16日中标漓铁专家楼配套设施项目,质疑该项目未填入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成工程情况表。
2023年9月1日09时00分经评标委员会复审一致认定该单位项目经理确有中标记录并未填入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成工程情况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把二年内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全部项目填上本表(包括以本人名义中标后中途变更其他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和以其他人名义中标后中途变更为本人实际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如有漏填将被认为是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故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4日始 1 个工作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 (略) 朱 (略) 联系电话:0580-*
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电话:0580-*
行政监督:普朱管委会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580-*
招 标 人: (略) 朱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朱家尖初级中学游泳池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略) 朱 (略) 建设的朱家尖初级中学游泳池建设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 (略) 组织(公开)招标。于2023年8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招标控制价:*元,下浮率:4.5%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项目负责人: 李贤凯 投标报价:*元 工期:10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 刘卫光 投标报价:*元 工期:100日历天)
复评纪要:浙江 (略) 在朱家尖初级中学游泳池建设工程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为黄晓敏,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示期间有投标单位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 (略) 的项目负责人黄晓敏于2022年6月16日中标漓铁专家楼配套设施项目,质疑该项目未填入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成工程情况表。
2023年9月1日09时00分经评标委员会复审一致认定该单位项目经理确有中标记录并未填入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成工程情况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把二年内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全部项目填上本表(包括以本人名义中标后中途变更其他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和以其他人名义中标后中途变更为本人实际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如有漏填将被认为是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故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9月4日始 1 个工作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 (略) 朱 (略) 联系电话:0580-*
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电话:0580-*
行政监督:普朱管委会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580-*
招 标 人: (略) 朱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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