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秋浦河杏花村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项目-微型消防车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池州市秋浦河杏花村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项目-微型消防车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G*

二、项目名称: (略) 秋浦河(杏花村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项目-微型消防车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随州超鑫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曾都区东城蒋家岗

成交金额:34.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名称:微型消防车

品牌(如有):博利

规格型号:BLT5100GXFSG35/Q6

数量:1辆

单价:34.30万元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叶双、江胜、胡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定额方式

2.金额:8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秋浦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福康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池州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石台路新港花园9号楼107门面(区新闻中心隔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京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一、项目编号:CZG*

二、项目名称: (略) 秋浦河(杏花村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项目-微型消防车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随州超鑫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曾都区东城蒋家岗

成交金额:34.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名称:微型消防车

品牌(如有):博利

规格型号:BLT5100GXFSG35/Q6

数量:1辆

单价:34.30万元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叶双、江胜、胡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定额方式

2.金额:8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秋浦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福康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池州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石台路新港花园9号楼107门面(区新闻中心隔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京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