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秋浦河杏花村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项目-微型消防车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池州市秋浦河杏花村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项目-微型消防车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G*
二、项目名称: (略) 秋浦河(杏花村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项目-微型消防车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随州超鑫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曾都区东城蒋家岗
成交金额:34.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微型消防车 品牌(如有):博利 规格型号:BLT5100GXFSG35/Q6 数量:1辆 单价:34.30万元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叶双、江胜、胡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定额方式
2.金额:8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秋浦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福康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池州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石台路新港花园9号楼107门面(区新闻中心隔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京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一、项目编号:CZG*
二、项目名称: (略) 秋浦河(杏花村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项目-微型消防车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随州超鑫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曾都区东城蒋家岗
成交金额:34.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微型消防车 品牌(如有):博利 规格型号:BLT5100GXFSG35/Q6 数量:1辆 单价:34.30万元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叶双、江胜、胡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定额方式
2.金额:8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秋浦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福康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池州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石台路新港花园9号楼107门面(区新闻中心隔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京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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