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怀远县公安局雪亮工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度怀远县公安局雪亮工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3HYCGJ131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怀远县公安局雪亮工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蚌埠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胜利东路1412号
成交金额:369.499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前端新建、怀远县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云存储系统扩容升级、运维部分等 品牌:本项目为多产品采购,采购货物品牌分别为海康、Scene、悍讯等 规格型号:本项目为多产品采购,采购货物型号分别为DS-2CD7A4XYZUV-ABCDEF、SGA30、HX-P120、PVIA、DS-A5120RL-CVMN等 数量:单镜头全结构化摄像机57台、补光灯91个、怀远县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1套,其他货物对应数量均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 单价:单镜头全结构化摄像机2400元/台、补光灯550元/个、怀远县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90000元/套,其他货物单价对应所响应产品的规格型号分别报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婉菊(组长)、朱理想、徐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相关约定收取*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2023年度怀远县公安局雪亮工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日期:建设工期 6 个月,运营维护期 1 年。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380万元,最高限价:380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9日
6.开标日期:2023年09月06日10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企业业绩:/
10.获奖:/
11.项目负责人:刘广楼
12.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公安局
地 址: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9楼9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浩(采购人代表)、庞玉玲(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响应表
一、项目编号:BB2023HYCGJ131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怀远县公安局雪亮工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蚌埠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胜利东路1412号
成交金额:369.499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前端新建、怀远县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云存储系统扩容升级、运维部分等 品牌:本项目为多产品采购,采购货物品牌分别为海康、Scene、悍讯等 规格型号:本项目为多产品采购,采购货物型号分别为DS-2CD7A4XYZUV-ABCDEF、SGA30、HX-P120、PVIA、DS-A5120RL-CVMN等 数量:单镜头全结构化摄像机57台、补光灯91个、怀远县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1套,其他货物对应数量均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 单价:单镜头全结构化摄像机2400元/台、补光灯550元/个、怀远县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90000元/套,其他货物单价对应所响应产品的规格型号分别报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婉菊(组长)、朱理想、徐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相关约定收取*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2023年度怀远县公安局雪亮工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日期:建设工期 6 个月,运营维护期 1 年。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380万元,最高限价:380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9日
6.开标日期:2023年09月06日10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企业业绩:/
10.获奖:/
11.项目负责人:刘广楼
12.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公安局
地 址: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9楼9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浩(采购人代表)、庞玉玲(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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