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学生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陵县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学生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南陵县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学生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3FW139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学生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奇航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濉溪路265号源创客10号楼B02室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陵县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学生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供应商配备教官13人(男教官9人,女教官4人),按照学生数(100~110):1配置教官,对全体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及日常(部分)军体课教学,学生日常行为、张明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成交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金额:114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

(1)安徽 (略)

依据条款、法规:二次报价单未按要求盖章

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2)芜湖 (略)

依据条款、法规:诚信投标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签章

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4. 成交单位业绩:

(1)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准军事化管理合作协议

(2)蚌埠汽车工程学校准军事化管理合作协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科技工程学校     

地址:南陵县经济开发区龙池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重庆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创E汇C2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晨皓           

电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

南陵县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学生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3FW139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学生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奇航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相山区三堤口街道濉溪路265号源创客10号楼B02室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陵县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学生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供应商配备教官13人(男教官9人,女教官4人),按照学生数(100~110):1配置教官,对全体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及日常(部分)军体课教学,学生日常行为、张明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成交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金额:114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

(1)安徽 (略)

依据条款、法规:二次报价单未按要求盖章

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2)芜湖 (略)

依据条款、法规:诚信投标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签章

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4. 成交单位业绩:

(1)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准军事化管理合作协议

(2)蚌埠汽车工程学校准军事化管理合作协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科技工程学校     

地址:南陵县经济开发区龙池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重庆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创E汇C2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晨皓           

电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 学生军事化管理服务

招投标大数据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