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F*-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 (略)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中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 (略) 放射防护装饰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F*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 (略) 放射防护装饰项目 | 医用射线防护材料和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73 | 合计金额小写: *.73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73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80日历日内(并同时满足整个项目的工期推进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设备交付并经*方、使用方终验收合格。工程施工具体要求、标准等内容详见本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施工专用条款。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时间以*方现场进度通知时间为准,*方在接到*方通知后80日历日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程量和货物的安装调试并经*方、使用方合格并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后进行验收程序。*方需在*方和使用方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检定或校准,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2 履行地点:长 (略) ( (略) (略) (略) 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三)履约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1)*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方承担。(2)*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5)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说明书,应附完整原厂质量证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6)*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方支付。除*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7)*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方进场施工前需提供施工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合同签订后7日内*方须到使用方实地勘察,根 (略) 需求提供设备建设图纸。(8)*方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本合同义务,并做好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若由于*方原因造成*方、第三方、*方及*方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方承担赔偿责任。*方负责其派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装调试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或足够负担本项目用工风险的雇主责任保单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提供*方确认的深化施工图纸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项目竣工预验收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且项目相关手续齐全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910.7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款5%作为质保金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长沙德政园支行(湖南中 (略) :*0005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二)质量要求(1)*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所有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货物应含有设计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或技术要求标准、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凡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所选用及做法均必须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图纸及本技术说明未详之处,均严格按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执行。*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方的要求设计或按*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2)货物运抵*方指定地点后,由*方和使用方对到货产品的技术规格、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方在验收前(交货的同时)向*方和使用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提交产品合格证、保修维护文件,进口产品报关单、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试运行、初验报告等文档(如为英文需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中标价格之内)。*方交货前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费用由*方承担。否则,*方和使用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如设备是整机原装进口,*方在*方验收前,必须提供所购设备的报关证明及商检局的商检合格证书,并将其全部复印给*方和使用方。如所购设备已列入国家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方则须同时提供该设备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相关费用由*方负责。(3)*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通知*方进行安装,*方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3日内到达*方指定安装地点,并在*方及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方未在3日内到达*方指定安装地点,*方或使用单位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质保期与运维服务(一)*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证及商检证。(二)*方负责免费安装,对使用方技术人员现场免费培训和指导。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3年(含所有设施、设备),主要部件组件含电动门电机、开关、门灯等免费保修五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全免费维修与更换所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配件),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方不得拒绝*方的提供有偿服务要求,无论*方是否另行选择供应商,*方将及时优惠提供所需备品备件及维修维护服务。(三)*方应免费为*方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备、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注册证等),提供系统定期维护计划及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提供 7×24 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解决故障时间不超过48小时;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 (略) 工作的正常进行。(四)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保证开机率≥95%,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7日的,*方按1:7的比例延长质保期;质保期内*方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方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方承担损失,*方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五)*方负责免费进行设施、设备安装、调式等工作,根据需求负责 (略) 信息系统(包含信息系统接口费用),终身免费软件升级。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六)*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对新设备进行不少于2次/年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方免费为*方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备、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注册证等)。(七)**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方或使用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方或使用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方承担,*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八)在质保期内,若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方可要求无条件退货,*方无条件同意*方的退货要求,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方承担损失,*方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九)*方保证备品备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需要时*方可随时到达备件更换或故障地点,并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部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质保期限内由*方承担所需的所有费用。(十)*方应保证,*方和使用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违约责任:(一)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方或使用方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保期内,发现产品不合格的向*方提出了索赔,*方应按照*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方和使用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使用方三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方应在接到*方或者使用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方负担。同时,*方应在约定的质保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保期。(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3)如若验收不合格,经调试、换件、换机后30个工作日仍未达合格者,*方和使用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所造成损失均由*方负责,*方还应向*方支付违约金即合同总金额的30%。若仅有部分设备未合格的,*方有权选择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方选择解除部分设备采购的,*方应向*方支付解除部分设备总额的3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月7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明:合同最终以签订的纸质版版本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198号(原长沙县计生局)办公楼第四层 | 地址: | (略) (略) 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永升商业广场C2栋1414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