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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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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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9-11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略) 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2

二、项目名称: (略) 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安区张店镇( (略) 场)

成交价:百分之*(平抑基金报价营业额的 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略) 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中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3 年,采取 1+1+1 模式。合同 1 年 1 签,合同到期后,经*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五、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食堂名称

业主单位

1

高速时代御府幼儿园食堂

高速时代御府幼儿园

2

金安区三十铺镇翰林幼儿园食堂

金安区三十铺镇翰林幼儿园

3

金安区三十铺镇蓝溪幼儿园食堂

金安区三十铺镇蓝溪幼儿园

4

(略) 毛坦厂中学东城校区附属第二小学(曾用名: (略) 梅山路小学东城校区)食堂

(略) 毛坦厂中学东城校区附属第二小学

5

(略) 清水河学校初中部食堂

(略) 清水河学校

六、评审专家名单:朱连胜、陈功立、胡厚军。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解放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天盈大厦A座6楼,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 (略) 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

地 址: (略) 金安区张店镇

联系方式:056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 (略)

地 址: (略) 解放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天盈大厦 A 座 6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 话:0564-*

十一、附件

1、发包文件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略) 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

六安 (略)

2023年9月11日

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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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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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2

二、项目名称: (略) 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安区张店镇( (略) 场)

成交价:百分之*(平抑基金报价营业额的 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略) 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中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3 年,采取 1+1+1 模式。合同 1 年 1 签,合同到期后,经*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五、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食堂名称

业主单位

1

高速时代御府幼儿园食堂

高速时代御府幼儿园

2

金安区三十铺镇翰林幼儿园食堂

金安区三十铺镇翰林幼儿园

3

金安区三十铺镇蓝溪幼儿园食堂

金安区三十铺镇蓝溪幼儿园

4

(略) 毛坦厂中学东城校区附属第二小学(曾用名: (略) 梅山路小学东城校区)食堂

(略) 毛坦厂中学东城校区附属第二小学

5

(略) 清水河学校初中部食堂

(略) 清水河学校

六、评审专家名单:朱连胜、陈功立、胡厚军。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解放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天盈大厦A座6楼,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 (略) 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

地 址: (略) 金安区张店镇

联系方式:056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 (略)

地 址: (略) 解放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天盈大厦 A 座 6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 话:0564-*

十一、附件

1、发包文件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略) 金安区张店镇第一小学

六安 (略)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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