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重 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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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重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GLZC2023-J1-*-GXRZ(重)

二、项目名称:灵川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元) (略) 义 (略) (略) 叠彩区北和路青城苑2栋4号
2 报价:*(元) (略) 义 (略) (略) 叠彩区北和路青城苑2栋4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灵川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A分标(大豆种子) 大豆 义盛权 40000 14.9 25kg
2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灵川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B分标(复合肥) 复合肥 浩斯特 * 3.75 50kg
3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灵川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B分标(复合肥) 病虫防控、除草等药剂采购 1.滨农;2.滨农;3.富田;4.盈辉;5.仕邦;6.立本;7.立本。 4900 99.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斌,阳华任(采购人代表),刘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以成交报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成交情况:
分标号 未成交供应商名称 排名
A分标 云 (略) 2
(略) (略) 3
B分标 云 (略) 2
(略) (略) 3
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
分标号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名称 未通过的原因
A分标 无 无
B分标 无 无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灵川县农业农村局或广西瑞真工程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67号

联系方式: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瑞真工程 (略)

地 址: (略) 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联系方式: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73-*




一、项目编号:GLZC2023-J1-*-GXRZ(重)

二、项目名称:灵川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元) (略) 义 (略) (略) 叠彩区北和路青城苑2栋4号
2 报价:*(元) (略) 义 (略) (略) 叠彩区北和路青城苑2栋4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灵川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A分标(大豆种子) 大豆 义盛权 40000 14.9 25kg
2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灵川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B分标(复合肥) 复合肥 浩斯特 * 3.75 50kg
3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灵川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B分标(复合肥) 病虫防控、除草等药剂采购 1.滨农;2.滨农;3.富田;4.盈辉;5.仕邦;6.立本;7.立本。 4900 99.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斌,阳华任(采购人代表),刘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以成交报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成交情况:
分标号 未成交供应商名称 排名
A分标 云 (略) 2
(略) (略) 3
B分标 云 (略) 2
(略) (略) 3
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
分标号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名称 未通过的原因
A分标 无 无
B分标 无 无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灵川县农业农村局或广西瑞真工程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67号

联系方式: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瑞真工程 (略)

地 址: (略) 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联系方式: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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