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财务结算管理服务中心年财务会计核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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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财务结算管理服务中心年财务会计核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温江区财务结算管理服务中心2023-2026年财务会计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恒信人力 (略) (略) 温江区南巷子1-9号 2,6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恒信人力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会计服务 2023-2026年财务会计核算服务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范围为准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中规定的服务标准执行 2,63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远强(采购人代表)、黄英、张小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并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照代理协议规定的定额846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8.4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65万/年。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4273[2023]00800;3、品目名称:会计服务(C*),4、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第一季度,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签订采购合同后第二季度,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签订采购合同后第三季度,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签订采购合同后第四季度,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5、监管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本项目履约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温江区教育财务结算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温江区涌泉凤凰街288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1单元13层1301、1303、1305号

联系方式: 028-*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天鑫

电话: 028-*转805

四川 (略)

2023年09月1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恒信人力 (略) ).pdf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温江区财务结算管理服务中心2023-2026年财务会计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恒信人力 (略) (略) 温江区南巷子1-9号 2,6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恒信人力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会计服务 2023-2026年财务会计核算服务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范围为准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中规定的服务标准执行 2,63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远强(采购人代表)、黄英、张小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并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照代理协议规定的定额846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8.4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65万/年。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4273[2023]00800;3、品目名称:会计服务(C*),4、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第一季度,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签订采购合同后第二季度,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签订采购合同后第三季度,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签订采购合同后第四季度,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5、监管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本项目履约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温江区教育财务结算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温江区涌泉凤凰街288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1单元13层1301、1303、1305号

联系方式: 028-*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天鑫

电话: 028-*转805

四川 (略)

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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