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麻山至纳夜乡村振兴示范路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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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麻山至纳夜乡村振兴示范路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博辰合创 (略) 受望谟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望谟县麻山至纳夜乡村振兴示范路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于**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J*

标段(包)名称:望谟县麻山至纳夜乡村振兴示范路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博辰合创 (略)

招标人:望谟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典 (略)
总 分: 90.18 报价: *.62
质 量 要 求: 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负责人: 龚福久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 (略)
总 分: 88.34 报价: *.45
质 量 要 求: 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负责人: 高崇明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隆生 (略)
总 分: 74.0 报价: *.06
质 量 要 求: 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负责人: 陈迪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公 示 期: **至**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望谟县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 0859-*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贵州博辰合创 (略) 受望谟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望谟县麻山至纳夜乡村振兴示范路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于**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J*

标段(包)名称:望谟县麻山至纳夜乡村振兴示范路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博辰合创 (略)

招标人:望谟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典 (略)
总 分: 90.18 报价: *.62
质 量 要 求: 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负责人: 龚福久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 (略)
总 分: 88.34 报价: *.45
质 量 要 求: 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负责人: 高崇明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隆生 (略)
总 分: 74.0 报价: *.06
质 量 要 求: 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负责人: 陈迪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公 示 期: **至**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望谟县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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