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2023年绿化零星移植补栽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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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2023年绿化零星移植补栽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弋江区2023年绿化零星移植补栽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4CG2023FW132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2023年绿化零星移植补栽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丽芳园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芜湖县六郎镇殷港工业集中区

中标金额:费率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弋江区2023年绿化零星移植补栽项目

服务范围:弋江区范围内的绿化零星移栽、占破绿化恢复、零星绿化提升及应急绿化工作等。迁移点、定植点均位于弋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服务要求:弋江区范围内的绿化零星移栽、占破绿化恢复、零星绿化提升及应急绿化工作等。苗木定植初栽后除日常养管外,还需加强移植苗木质量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植后的苗木二次培育、复壮和精细化管养等工作。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苗木栽植成活率不低于95%。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按同等规格苗木进行补植,养护期满后移交时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仁青、刘颖召、刘亮、方伟、查正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的366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①芜湖新达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②芜湖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略)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④ (略)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提供的说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供应商业绩:①聚飞光电芜湖工业园一期园林绿化工程; (略) 原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浮山路、龙塘路、峨桥路等道路绿化提升。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局 (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弋江区港西路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纪华庭物业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弋江区2023年绿化零星移植补栽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4CG2023FW132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2023年绿化零星移植补栽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丽芳园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芜湖县六郎镇殷港工业集中区

中标金额:费率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弋江区2023年绿化零星移植补栽项目

服务范围:弋江区范围内的绿化零星移栽、占破绿化恢复、零星绿化提升及应急绿化工作等。迁移点、定植点均位于弋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服务要求:弋江区范围内的绿化零星移栽、占破绿化恢复、零星绿化提升及应急绿化工作等。苗木定植初栽后除日常养管外,还需加强移植苗木质量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植后的苗木二次培育、复壮和精细化管养等工作。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苗木栽植成活率不低于95%。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按同等规格苗木进行补植,养护期满后移交时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仁青、刘颖召、刘亮、方伟、查正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的366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①芜湖新达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②芜湖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略)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④ (略)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提供的说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供应商业绩:①聚飞光电芜湖工业园一期园林绿化工程; (略) 原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浮山路、龙塘路、峨桥路等道路绿化提升。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局 (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弋江区港西路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纪华庭物业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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