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乾安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标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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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西北院乾安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标成交结果公示

乾安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

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QAGF-FW-2023-001

乾安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项目已于 2023 年 9月11 日完成了公开竞争性谈判及其相关评审工作,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确定成交单位。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候选成交单位基本情况

(一)标段/标包/组包名称:乾安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项目

排序

候选人名称

最终响应报价(万元)

成果

工期(交货期或服务期)

1

陕西新 (略)

485.00

符合要求

180个日历天全部完成

2

(略)

560.60

符合要求

180个日历天全部完成

3

西安度程 (略)

574.00

符合要求

180个日历天全部完成

二、成交结果

(一)标段/标包/组包名称:乾安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项目

1.成交单位名称:陕西新 (略)

2.成交单位地址: (略) 未央区未央路110 (略) 8号楼3单元1801室

3.成交标的情况:乾安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21项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工作。

4.成交总价:485万元人民币。

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刘正兴 权引霞 田野 欧阳湘龙 张志文,共 5 位。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日至**日,共3日。(提示:不少于3日)

五、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5.1(A)对以上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单位,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通过“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端(http://**)向采购人 反馈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5.1(B)对以上结果有质疑的单位,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通过本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反馈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5.2质疑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须实名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 (略)

地 址: (略) 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略) 常宁基地40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邵雯

电 话:*

传 真: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2023 年 9 月 18 日

,乾安县

乾安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

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QAGF-FW-2023-001

乾安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项目已于 2023 年 9月11 日完成了公开竞争性谈判及其相关评审工作,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确定成交单位。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候选成交单位基本情况

(一)标段/标包/组包名称:乾安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项目

排序

候选人名称

最终响应报价(万元)

成果

工期(交货期或服务期)

1

陕西新 (略)

485.00

符合要求

180个日历天全部完成

2

(略)

560.60

符合要求

180个日历天全部完成

3

西安度程 (略)

574.00

符合要求

180个日历天全部完成

二、成交结果

(一)标段/标包/组包名称:乾安县200MW“光伏+储能+制氢”渔光互补扶贫项目(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项目

1.成交单位名称:陕西新 (略)

2.成交单位地址: (略) 未央区未央路110 (略) 8号楼3单元1801室

3.成交标的情况:乾安一期50MW渔光互补项目21项工程建设手续委托服务工作。

4.成交总价:485万元人民币。

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刘正兴 权引霞 田野 欧阳湘龙 张志文,共 5 位。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日至**日,共3日。(提示:不少于3日)

五、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5.1(A)对以上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单位,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通过“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端(http://**)向采购人 反馈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5.1(B)对以上结果有质疑的单位,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通过本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反馈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

5.2质疑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须实名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 (略)

地 址: (略) 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略) 常宁基地40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邵雯

电 话:*

传 真: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2023 年 9 月 18 日

,乾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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