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2020年-2022年招商项目综合效益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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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2020年-2022年招商项目综合效益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2020年-2022年招商项目综合效益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16:5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建新(组长)、张风红、马敏(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晶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晶 095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一、项目编号:HSZB-2023ZC154(招标文件编号:HSZB-2023ZC154)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2020年-2022年招商项目综合效益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瑞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银川投资大厦13层

中标(成交)金额:4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瑞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2022年招商项目综合效益评估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建新(组长)、张风红、马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价,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0.8%,500—1000万元费率为0.45%,1000—5000万元费率为0.2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 (略) 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联系方式:马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王晶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2020年-2022年招商项目综合效益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16:5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建新(组长)、张风红、马敏(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晶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晶 095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一、项目编号:HSZB-2023ZC154(招标文件编号:HSZB-2023ZC154)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2020年-2022年招商项目综合效益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瑞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银川投资大厦13层

中标(成交)金额:4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瑞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2022年招商项目综合效益评估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建新(组长)、张风红、马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价,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0.8%,500—1000万元费率为0.45%,1000—5000万元费率为0.2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 (略) 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联系方式:马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王晶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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