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管式土壤墒情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界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管式土壤墒情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管式土壤墒情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SMFYZB-*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标日期: 2023年9月1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华绿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268号创新创业园4栋二楼8218室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供货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慧、王晓光、王鹤群
采购人名称: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略) (略) 东城工业园区
联系人:胡子全 电 话:*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颍州区华润阜阳中心-双子塔B座2204室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颍州区华润阜阳中心-双子塔B座2204室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9月19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管式土壤墒情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SMFYZB-*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标日期: 2023年9月1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华绿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268号创新创业园4栋二楼8218室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供货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慧、王晓光、王鹤群
采购人名称: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略) (略) 东城工业园区
联系人:胡子全 电 话:*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颍州区华润阜阳中心-双子塔B座2204室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公告期限: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颍州区华润阜阳中心-双子塔B座2204室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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