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灵捷水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州路836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对金安区境内瓦西干渠、木北分干渠、淠杭干渠、双河分干渠、杭淠分干渠、东淝河、陡涧河、新三源河、长堰河、洪石河、枯水河、淠东干渠、红旗沟、青龙堰、陡步河、花水堰河等18条河流渠道的“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查。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杜世新、赵记、高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4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财政局(地址: (略) 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提出投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水利局
地 址: (略) 皋城东路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12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9月19日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灵捷水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州路836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对金安区境内瓦西干渠、木北分干渠、淠杭干渠、双河分干渠、杭淠分干渠、东淝河、陡涧河、新三源河、长堰河、洪石河、枯水河、淠东干渠、红旗沟、青龙堰、陡步河、花水堰河等18条河流渠道的“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查。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杜世新、赵记、高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4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财政局(地址: (略) 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提出投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水利局
地 址: (略) 皋城东路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12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9月19日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灵捷水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州路836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对金安区境内瓦西干渠、木北分干渠、淠杭干渠、双河分干渠、杭淠分干渠、东淝河、陡涧河、新三源河、长堰河、洪石河、枯水河、淠东干渠、红旗沟、青龙堰、陡步河、花水堰河等18条河流渠道的“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查。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杜世新、赵记、高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4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财政局(地址: (略) 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提出投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水利局
地 址: (略) 皋城东路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12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9月19日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灵捷水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州路836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金安区东淝河等18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对金安区境内瓦西干渠、木北分干渠、淠杭干渠、双河分干渠、杭淠分干渠、东淝河、陡涧河、新三源河、长堰河、洪石河、枯水河、淠东干渠、红旗沟、青龙堰、陡步河、花水堰河等18条河流渠道的“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查。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杜世新、赵记、高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4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财政局(地址: (略) 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提出投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金安区水利局
地 址: (略) 皋城东路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12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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