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总院及南区产科公共场所设置产妇用品便民服务项目01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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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总院及南区产科公共场所设置产妇用品便民服务项目01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GN2023-32-5221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3-08-28 17:00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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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总院及南区产科公共场所设置产妇用品便民服务项目01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9-19

    (略) (略) 受中 (略) ( (略) )的委托,就中 (略) ( (略) )总院及南区产科公共场所设置产妇用品便民服务项目01标段进行谈判。本 (略) (略) 公开谈判,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中 (略) ( (略) )总院及南区产科公共场所设置产妇用品便民服务项目01标段

    项目编号

    GN2023-32-5221

    01标段预成交人

    谈判单位名称

    安徽域扬 (略)

    最终报价

    最终每月耗电费(包含物业管理费)报价:1.1676万元/月;

    最终服务期内的合计总报价:42.0336万元/3年。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

    本次结果公示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谈判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中 (略) ( (略) )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安徽
招标编号 : GN2023-32-5221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3-08-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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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略) 受中 (略) ( (略) )的委托,就中 (略) ( (略) )总院及南区产科公共场所设置产妇用品便民服务项目01标段进行谈判。本 (略) (略) 公开谈判,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中 (略) ( (略) )总院及南区产科公共场所设置产妇用品便民服务项目01标段

    项目编号

    GN2023-32-5221

    01标段预成交人

    谈判单位名称

    安徽域扬 (略)

    最终报价

    最终每月耗电费(包含物业管理费)报价:1.1676万元/月;

    最终服务期内的合计总报价:42.0336万元/3年。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

    本次结果公示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谈判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中 (略) ( (略) )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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