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医院听力计、中耳分析仪等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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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工医院听力计、中耳分析仪等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略) 听力计、中耳分析仪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豫工程*)于2023-0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

国药控股 (略)

河南成 (略)

河南 (略)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000

*.000

*.000

项目负责人

马日高

鲁君海

姜荣真

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30

30

30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无此项内容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标段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金额
1 豫工程* 国药控股 (略) (略) (略) 儿科能力提升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略) (略) 2023年02月16日 *.00
2 豫工程* 国药控股 (略)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略) (略) 2023年05月23日 *.00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此项内容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标段编号 资格能力条件
1 豫工程* 1.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招标采购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6.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7.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标段编号 单位名称 资格能力条件
1 豫工程* 河南 (略) 响应
2 豫工程* 河南成 (略) 响应
3 豫工程* 国药控股 (略) 响应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国药控股 (略) 18.0 21.0 18.0 18.0 21.0
2 河南成 (略) 16.0 12.0 9.0 9.0 12.0
3 河南 (略) 16.0 12.0 9.0 9.0 12.0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国药控股 (略) 47.0 47.0 47.0 47.0 43.0
2 河南成 (略) 28.0 25.0 25.0 25.0 25.0
3 河南 (略) 27.0 24.0 24.0 24.0 24.0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1 国药控股 (略) 25.2 90.6
2 河南成 (略) 25.04 62.24
3 河南 (略) 24.75 60.95
八、公示时间: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2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371-*
2023年09月19日
 (略) 机电 (略)  签于 2023/09/19 15:22:18
divDS_fa7a2241_3185_4982_8ae2_e8b5465b1884 762 2729
(略) (略) 听力计、中耳分析仪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豫工程*)于2023-0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

国药控股 (略)

河南成 (略)

河南 (略)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000

*.000

*.000

项目负责人

马日高

鲁君海

姜荣真

质量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交货期)

30

30

30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无此项内容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标段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金额
1 豫工程* 国药控股 (略) (略) (略) 儿科能力提升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略) (略) 2023年02月16日 *.00
2 豫工程* 国药控股 (略)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略) (略) 2023年05月23日 *.00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此项内容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标段编号 资格能力条件
1 豫工程* 1.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招标采购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6.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7.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标段编号 单位名称 资格能力条件
1 豫工程* 河南 (略) 响应
2 豫工程* 河南成 (略) 响应
3 豫工程* 国药控股 (略) 响应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国药控股 (略) 18.0 21.0 18.0 18.0 21.0
2 河南成 (略) 16.0 12.0 9.0 9.0 12.0
3 河南 (略) 16.0 12.0 9.0 9.0 12.0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国药控股 (略) 47.0 47.0 47.0 47.0 43.0
2 河南成 (略) 28.0 25.0 25.0 25.0 25.0
3 河南 (略) 27.0 24.0 24.0 24.0 24.0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1 国药控股 (略) 25.2 90.6
2 河南成 (略) 25.04 62.24
3 河南 (略) 24.75 60.95
八、公示时间: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2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371-*
2023年09月19日
 (略) 机电 (略)  签于 2023/09/19 15: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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