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3WHCGZ04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2.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蒙城北路西侧北城世纪城(B7区)颐徽苑S2幢104室
3.中标金额:46.30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1+1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每年合同价按原中标价计算)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政坤(组长)、卓之明、孙冬云、王静、闵令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约定*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2.合同履行日期:1+1+1年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210万元/年;最高限价:182.29万元/年
5.采购公告日期:2023年4月12日
6.采购日期: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
8.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企业业绩:
①20 (略) 庐阳区道路(合淮路、东方大道)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时间:2021.3.30);
②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等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时间:2020.2.5);
10.项目负责人业绩:
①20 (略) 庐阳区道路(合淮路、东方大道)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时间:2021.3.30);
②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等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时间:2020.2.5);
11.项目负责人:张振伟
12.综合评分法得分:94.80分(技术标:34.80分、商务标:60.00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五河县房管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五河县老财政局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玲(采购人代表)、李敏(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一、项目编号:BB2023WHCGZ04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2.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蒙城北路西侧北城世纪城(B7区)颐徽苑S2幢104室
3.中标金额:46.30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1+1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每年合同价按原中标价计算)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政坤(组长)、卓之明、孙冬云、王静、闵令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约定*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2.合同履行日期:1+1+1年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210万元/年;最高限价:182.29万元/年
5.采购公告日期:2023年4月12日
6.采购日期: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
8.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企业业绩:
①20 (略) 庐阳区道路(合淮路、东方大道)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时间:2021.3.30);
②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等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时间:2020.2.5);
10.项目负责人业绩:
①20 (略) 庐阳区道路(合淮路、东方大道)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时间:2021.3.30);
②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等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时间:2020.2.5);
11.项目负责人:张振伟
12.综合评分法得分:94.80分(技术标:34.80分、商务标:60.00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五河县房管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五河县老财政局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玲(采购人代表)、李敏(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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