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教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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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教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亳州学院教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一、项目编号:23AT*

二、项目名称:亳州学院教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1

(略) 鑫食尚 (略)

(略) 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社区福海科技工业园A1栋402

0.01元/月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亳州学院教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提供基本伙食及特色风味。

符合国家、行业以及磋商文件要求。

1年(2023年10月7至2024年10月6日)

(略) 教工食堂的经营与管理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正龙、江淮、牛红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9日14时30分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电子邮箱:*@*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汤王大道226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邮 箱:*@*hbidding.com

,亳州

亳州学院教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一、项目编号:23AT*

二、项目名称:亳州学院教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1

(略) 鑫食尚 (略)

(略) 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社区福海科技工业园A1栋402

0.01元/月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亳州学院教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提供基本伙食及特色风味。

符合国家、行业以及磋商文件要求。

1年(2023年10月7至2024年10月6日)

(略) 教工食堂的经营与管理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正龙、江淮、牛红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9日14时30分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电子邮箱:*@*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汤王大道226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邮 箱:*@*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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