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青龙湖水上客运有限公司新能源观光艇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宁国市青龙湖水上客运有限公司新能源观光艇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青 (略) 新能源观光艇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炫宇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宜城街道东氿大厦西侧、解放东路北侧凤凰街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品牌、产品型号 | 颜色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1 | 铝合金船体 | 横骨架式 | 江苏米兰,横骨架式 | 银白色 | 艘 | * | * |
2 | 沙发 | 户外防水 | 江苏米兰,户外防水 | 红白 | 套 | 70000 | 70000 |
3 | 栏杆 | 铝合金 | 江苏米兰,铝合金 | 银白色 | 套 | 16000 | 16000 |
4 | 围壁 | 烤漆面板 | 江苏米兰,烤漆面板 | 红色 | 套 | 10000 | 10000 |
5 | 遮阳棚 | 铝合金 | 江苏米兰,铝合金 | 红色 | 套 | 17000 | 17000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阮卉、饶贤芬、汪小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金额:1.1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青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宁国 (略) 广场2幢16层南侧16001-16005、 (略) 青龙东路 (略) 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乡村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何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略) 宁国 (略) 广场2幢16层南侧16001-1600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青 (略)
地 址: (略) (略) 宁国 (略) 广场2幢16层南侧16001-16005
联系方式:罗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青龙东路 (略) 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王工、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王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最后报价书
链接:http://**_Rw
提取码:h05y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青 (略) 新能源观光艇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炫宇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宜城街道东氿大厦西侧、解放东路北侧凤凰街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品牌、产品型号 | 颜色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1 | 铝合金船体 | 横骨架式 | 江苏米兰,横骨架式 | 银白色 | 艘 | * | * |
2 | 沙发 | 户外防水 | 江苏米兰,户外防水 | 红白 | 套 | 70000 | 70000 |
3 | 栏杆 | 铝合金 | 江苏米兰,铝合金 | 银白色 | 套 | 16000 | 16000 |
4 | 围壁 | 烤漆面板 | 江苏米兰,烤漆面板 | 红色 | 套 | 10000 | 10000 |
5 | 遮阳棚 | 铝合金 | 江苏米兰,铝合金 | 红色 | 套 | 17000 | 17000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阮卉、饶贤芬、汪小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金额:1.1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青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宁国 (略) 广场2幢16层南侧16001-16005、 (略) 青龙东路 (略) 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乡村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何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略) 宁国 (略) 广场2幢16层南侧16001-1600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青 (略)
地 址: (略) (略) 宁国 (略) 广场2幢16层南侧16001-16005
联系方式:罗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青龙东路 (略) 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邮箱:*@*q.com
联系方式:王工、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王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最后报价书
链接:http://**_Rw
提取码:h0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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