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至瓮安天然气管道项目乌江定向钻穿越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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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至瓮安天然气管道项目乌江定向钻穿越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天 (略) 的湄潭至瓮安天然气管道项目乌江定向钻穿越施工E*KT* 已于2023年09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德州圣力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 2171.*(万元)
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27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用刚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鲁*6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石油天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 2188.*(万元)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3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邵秀生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一级建造师/豫*4(机电工程),安全(B)证/豫建安B(2023)*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高级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石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 2046.*(万元)
质量:按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24-2015和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道穿跨越工程SY4207-2007、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及设计文件等要求。
工期(交货期):29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广伟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冀*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5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 (略) )(电话:*) 投诉。

招标人: 贵州天 (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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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天 (略) 的湄潭至瓮安天然气管道项目乌江定向钻穿越施工E*KT* 已于2023年09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德州圣力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 2171.*(万元)
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27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用刚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鲁*6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石油天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 2188.*(万元)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3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邵秀生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一级建造师/豫*4(机电工程),安全(B)证/豫建安B(2023)*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高级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石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 2046.*(万元)
质量:按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24-2015和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道穿跨越工程SY4207-2007、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及设计文件等要求。
工期(交货期):29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广伟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冀*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5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 (略) )(电话:*) 投诉。

招标人: 贵州天 (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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