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班车社会化保障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班车社会化保障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HHN-2023-015
2、项目名称: (略) 东方 (略) 班车社会化保障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1 | 班车租赁社会化保障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略) | (略) 建设东路378号 | *.00 | 金额 | 元 |
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
1 | (略) 东方 (略) 班车社会化保障项目(二次) | 班车租赁社会化保障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每日接送,每月4周,每周5天(具体以当地教育局规定时间为准),小学、幼儿园每天2次(早送晚接),初中每天3次(早送午接下送晚接),特殊情況根据学校放学时间情况进行调整;接送车辆:11座至38座符合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商务车或中型以上大巴车(或者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GB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专用校车),证照完备合法。 | 1年,具体服务时间约为180日历天,实际时间以学生上学时间为准。具体为: 2023年下半年:签订合同后-2024年2月2日左右,每周5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玉静、满丽、吴美平、朱景钦、赵兴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按类计算。
收费金额:8849.00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响应人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东方 (略)
地址: (略) 卧龙区东方 (略)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凌辉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心怡路正光路东北角昆仑乐居酒店6楼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凌辉 (略)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HHN-2023-015
2、项目名称: (略) 东方 (略) 班车社会化保障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1 | 班车租赁社会化保障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略) | (略) 建设东路378号 | *.00 | 金额 | 元 |
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
1 | (略) 东方 (略) 班车社会化保障项目(二次) | 班车租赁社会化保障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每日接送,每月4周,每周5天(具体以当地教育局规定时间为准),小学、幼儿园每天2次(早送晚接),初中每天3次(早送午接下送晚接),特殊情況根据学校放学时间情况进行调整;接送车辆:11座至38座符合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商务车或中型以上大巴车(或者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GB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专用校车),证照完备合法。 | 1年,具体服务时间约为180日历天,实际时间以学生上学时间为准。具体为: 2023年下半年:签订合同后-2024年2月2日左右,每周5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玉静、满丽、吴美平、朱景钦、赵兴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按类计算。
收费金额:8849.00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响应人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东方 (略)
地址: (略) 卧龙区东方 (略)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凌辉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心怡路正光路东北角昆仑乐居酒店6楼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凌辉 (略)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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