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物业服务外包成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物业服务外包成交公告
上海浦东 (略) 阜阳分行物业服务外包
成交公告
(略) (略) 受上海浦东 (略) 合肥分行委托,就上海浦东 (略) 阜阳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编号:GN2023-06-5950)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成交金额:23,929.96元/月
采购人名称:上海浦东 (略) 合肥分行
地址: (略) 滨湖区杭州路2608号浦发银行合肥综合中心合肥分楼
联系人:何涛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朱浩天 联系方式:0551-*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有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四、其他
成交公告发布网址: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上海浦东 (略) 合肥分行
采购代理: (略) (略)
2023年9月25日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备注:本答疑澄清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为准。
上海浦东 (略) 阜阳分行物业服务外包
成交公告
(略) (略) 受上海浦东 (略) 合肥分行委托,就上海浦东 (略) 阜阳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编号:GN2023-06-5950)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成交金额:23,929.96元/月
采购人名称:上海浦东 (略) 合肥分行
地址: (略) 滨湖区杭州路2608号浦发银行合肥综合中心合肥分楼
联系人:何涛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朱浩天 联系方式:0551-*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有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四、其他
成交公告发布网址: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上海浦东 (略) 合肥分行
采购代理: (略) (略)
2023年9月25日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备注:本答疑澄清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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