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法院无纸化办案系统建设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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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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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4: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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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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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6: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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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18分
(略) 无纸化办案系统建设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4CG2023HW162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无纸化办案系统建设一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 708 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主控制柜 品牌:德启 规格型号:PFMC-PLIA-CPA-DC-B/1 数量:1台 单价:4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宁东、陈世强、叶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若 100 万元≤成交价<5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66%,(2)如成交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123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弋 (略)
地址: (略) 弋江花津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重庆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创E汇C2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云
电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无纸化办案系统建设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4CG2023HW162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无纸化办案系统建设一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 708 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主控制柜 品牌:德启 规格型号:PFMC-PLIA-CPA-DC-B/1 数量:1台 单价:4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宁东、陈世强、叶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若 100 万元≤成交价<5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66%,(2)如成交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123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弋 (略)
地址: (略) 弋江花津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重庆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创E汇C2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云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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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无纸化办案系统建设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4CG2023HW162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无纸化办案系统建设一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 708 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主控制柜 品牌:德启 规格型号:PFMC-PLIA-CPA-DC-B/1 数量:1台 单价:4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宁东、陈世强、叶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若 100 万元≤成交价<5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66%,(2)如成交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123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弋 (略)
地址: (略) 弋江花津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重庆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创E汇C2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云
电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无纸化办案系统建设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4CG2023HW162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无纸化办案系统建设一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 708 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主控制柜 品牌:德启 规格型号:PFMC-PLIA-CPA-DC-B/1 数量:1台 单价:4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宁东、陈世强、叶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若 100 万元≤成交价<5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66%,(2)如成交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123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弋 (略)
地址: (略) 弋江花津南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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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重庆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创E汇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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