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必备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嘉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必备检验检测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
嘉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必备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嘉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必备检验检测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
一、项目编号
JYZX-*ZC-*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3-01217
三、项目名称
嘉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必备检验检测设备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 (略) 9号102房自编A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435(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医疗设备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乐清叶(组长),杨岳利,杨丽华,王凯,陈武斌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9-26
2、评审地点: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3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原国家计委计价 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 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5.18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442.29(万元);
2、开标以后和质疑有效期内,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给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质疑函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嘉鱼县财政局提起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嘉鱼县发展大道155号
联系方式:杨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咸安区银桂路金龙花园1幢1单元6楼603
联系方式:聂修贤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修贤
电 话: *
一、项目编号
JYZX-*ZC-*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3-01217
三、项目名称
嘉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必备检验检测设备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 (略) 9号102房自编A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435(万元)
货物类 |
名称:医疗设备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乐清叶(组长),杨岳利,杨丽华,王凯,陈武斌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9-26
2、评审地点: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3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原国家计委计价 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 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5.18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442.29(万元);
2、开标以后和质疑有效期内,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给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质疑函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嘉鱼县财政局提起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嘉鱼县发展大道155号
联系方式:杨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咸安区银桂路金龙花园1幢1单元6楼603
联系方式:聂修贤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修贤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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