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医院新院区影像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开封市中医院新院区影像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新院区影像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08: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28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解放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创兴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心怡路与金水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3-66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院区影像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 ||||||||||||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监督部门裁定: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单位的品牌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原服务费收费金额:*.00元更正为*.00元 | ||||||||||||
3、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8日08时21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 ||||||||||||
地址: (略) 解放路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创兴 (略) | ||||||||||||
地址: (略) 心怡路与金水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 | ||||||||||||
联系人:范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新院区影像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08: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28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解放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创兴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心怡路与金水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3-66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院区影像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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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监督部门裁定: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单位的品牌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原服务费收费金额:*.00元更正为*.00元 | ||||||||||||
3、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8日08时21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 ||||||||||||
地址: (略) 解放路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创兴 (略) | ||||||||||||
地址: (略) 心怡路与金水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 | ||||||||||||
联系人:范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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