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来源:禹会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作者:禹会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9-28 12:08 点击: 【字体:

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BBHSCG*

二、项目名称: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5-16楼)

中标(成交)金额:98.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第二包 米面粮油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人对服务进行测评,成交供应商派人参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怡(组长)、王奇、杜宏敏、吴重阳、周二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63.com邮箱内。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禹会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禹会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禹会区涂山路429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幢601-607室(德胜园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张工

电 话:05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pdf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来源:禹会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作者:禹会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9-28 12:08 点击: 【字体:

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BBHSCG*

二、项目名称: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5-16楼)

中标(成交)金额:98.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禹会区政府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第二包 米面粮油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人对服务进行测评,成交供应商派人参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怡(组长)、王奇、杜宏敏、吴重阳、周二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63.com邮箱内。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禹会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禹会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禹会区涂山路429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幢601-607室(德胜园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张工

电 话:05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pdf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