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拜泉公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拜泉公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 (略) 拜泉公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 (略)
1.2项目名称:黑龙江 (略) 拜泉公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0222HW*
1.4项目内容:水泥
1.5物资数量、价格、金额、型号等(单位:吨、元/吨、元):
物资名称 | 型号 | 计划数量 | 限定单价 | 限定金额 | |
(略) 海伦分公司 /克东县 (略) /长春新天山 (略) 水泥 | P.O42.5散 | 33000 | 400 | 13,200,000.00 | |
金额合计 | 小写:13,200,000.00 | 大写:*仟*佰**万元整 | |||
注:1、此价格包含运输,为到场价格; 2、以上单价执行固定单价(材料单价包含13%税额)。 3、提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12月31日。 4、开据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据发票的税率随国家税率变更调整)。 5、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采购单位确定的数量为准。 6、P.O42.5散装水泥为基础价格,其他种类、型号水泥价格以前述散装水泥中标单价为基础进行计算,其中: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4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20元/吨;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3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40元/吨;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3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20元/吨;各型号缓凝水泥与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相同。 |
1.6质量要求:技术标准GB175-2007
1.7供 货 期:2023年度、2024年度,以采购人需求为准,按采购方要求供货。
1.8付款方式:2023年底,依据双方认可的实际采购量结算30%;2024年9月份再结算30%;2024年底结算剩余的40%。
1.9供货地点: (略) (略) 拜泉县拜泉至明水段中富至新生段公路工程K0公里处,K13公里处、K52公里处。
1.10检验标准: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3.限定价格:13,2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所报价格为总价,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限定价格,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意向供应商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等(13%增值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发送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5.2采购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0.00元(电汇)。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10,000.00元(*万元整,电汇)。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5.3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
无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6.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8:00时前
6.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9月28日8:00时
6.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q.com
6.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6.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第5.1项要求的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6.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7.竞价安排
7.1竞价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 至 2023年9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7.2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3竞价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为清单的总金额(含税含运费)。
(2)报价清单中的单价,是运送到指定定点的到场价格(本单价含税含运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一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生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价格核查,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照网上竞价系统列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最终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10.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要求。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意向供应商报价、以及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河洛街10号
联 系 人:关女士
电 话:*
2023年09月25日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 (略) 拜泉公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二、项目编号:0222HW*
三、采购人:黑龙江 (略)
四、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五、采购预算:13,200,000.00元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25日
七、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9:00
八、竞价结束时间:2023年9月28日11:00
九、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 (略) (略)
成交金额:10,857,000.00元
十、公告时间:2023年9月28日
采购人: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河洛街10号
联 系 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 (略) 拜泉公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 (略)
1.2项目名称:黑龙江 (略) 拜泉公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0222HW*
1.4项目内容:水泥
1.5物资数量、价格、金额、型号等(单位:吨、元/吨、元):
物资名称 | 型号 | 计划数量 | 限定单价 | 限定金额 | |
(略) 海伦分公司 /克东县 (略) /长春新天山 (略) 水泥 | P.O42.5散 | 33000 | 400 | 13,200,000.00 | |
金额合计 | 小写:13,200,000.00 | 大写:*仟*佰**万元整 | |||
注:1、此价格包含运输,为到场价格; 2、以上单价执行固定单价(材料单价包含13%税额)。 3、提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12月31日。 4、开据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据发票的税率随国家税率变更调整)。 5、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采购单位确定的数量为准。 6、P.O42.5散装水泥为基础价格,其他种类、型号水泥价格以前述散装水泥中标单价为基础进行计算,其中: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4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20元/吨;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3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40元/吨;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3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20元/吨;各型号缓凝水泥与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相同。 |
1.6质量要求:技术标准GB175-2007
1.7供 货 期:2023年度、2024年度,以采购人需求为准,按采购方要求供货。
1.8付款方式:2023年底,依据双方认可的实际采购量结算30%;2024年9月份再结算30%;2024年底结算剩余的40%。
1.9供货地点: (略) (略) 拜泉县拜泉至明水段中富至新生段公路工程K0公里处,K13公里处、K52公里处。
1.10检验标准: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3.限定价格:13,2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所报价格为总价,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限定价格,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意向供应商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等(13%增值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发送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5.2采购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0.00元(电汇)。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10,000.00元(*万元整,电汇)。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5.3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
无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6.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8:00时前
6.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9月28日8:00时
6.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q.com
6.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6.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第5.1项要求的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6.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7.竞价安排
7.1竞价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 至 2023年9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7.2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3竞价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为清单的总金额(含税含运费)。
(2)报价清单中的单价,是运送到指定定点的到场价格(本单价含税含运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一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生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价格核查,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照网上竞价系统列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最终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10.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要求。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意向供应商报价、以及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河洛街10号
联 系 人:关女士
电 话:*
2023年09月25日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 (略) 拜泉公路建设项目水泥采购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二、项目编号:0222HW*
三、采购人:黑龙江 (略)
四、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五、采购预算:13,200,000.00元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25日
七、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9:00
八、竞价结束时间:2023年9月28日11:00
九、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 (略) (略)
成交金额:10,857,000.00元
十、公告时间:2023年9月28日
采购人: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河洛街10号
联 系 人: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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