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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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GN2023-18-5247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3-09-15 17: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9-28

    (略) (略) 受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委托,就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2023-18-5247)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9月28日10时00分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N2023-18-5247

    3、项目主要内容: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万元/年)

    诉讼案件服务费(一般代理)(皖价服[2013]17 号标准的 %)

    专项非诉业务费(元/小时)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2.6

    56

    500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3.9

    60

    500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3

    50

    600

    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3

    40

    300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3.2

    70

    800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

    地址: (略) 包河区金寨路126号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四、发布公示媒介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

    2023年9月28日

,安徽
招标编号 : GN2023-18-5247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3-09-15 17: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9-28

    (略) (略) 受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委托,就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2023-18-5247)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9月28日10时00分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N2023-18-5247

    3、项目主要内容: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外聘律师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万元/年)

    诉讼案件服务费(一般代理)(皖价服[2013]17 号标准的 %)

    专项非诉业务费(元/小时)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2.6

    56

    500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3.9

    60

    500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3

    50

    600

    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3

    40

    300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3.2

    70

    800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

    地址: (略) 包河区金寨路126号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四、发布公示媒介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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