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运政专网、联网售票专网、检测站专网及办公网络设备更换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运政专网、联网售票专网、检测站专网及办公网络设备更换履约验收公告
(略) 运政专网、联网售票专网、检测站专网及办公网络设备更换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一、合同编号: JH23-*-36803-001-01
二、合同名称: (略) 运政专网、联网售票专网、检测站专网及办公网络设备更换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36803
四、项目名称: (略) 运政专网、联网售票专网、检测站专网及办公网络设备更换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和平区十三纬路18*2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悦心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沈河区北站路53号(9-5)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对运政执法中心原有思科等老旧网络设备进行更换,设备如下: (1)网络交换机(8台)。 (2)路由器(1台)。 (3)防火墙(1台)。 (4)网络综合管理设备(1台)。 2.根据服务中心网络整合、统一网络出口要求,对运政执法中心各网络进行重新规划。 (1)按照服务中心统一网络出口要求,统一接入服务中心政务外网、互联网等网络,对运政执法中心各网络进行统一规划。 (2)对现位于二 (略) 厅连接的交通专网光缆线路进行迁移,迁移至三楼机房内。包括光缆铺设,光缆熔接等。 (3)对原有设备配置进行查看、备份,对原有设备连线线缆进行登记,对原有设备进行关机下架,对相关配件进行整理,装箱入库。 (4)对运政执法中心各专线网络、办公网络进行梳理,绘制网络拓扑图;对连接线缆、终端点位等进行排查,对缺少点位进行重新布线,对损坏或多余的网络线缆进行拆除,对所有网络线缆进行编号并粘贴标签,编制网络点位对照表。 (5)负责应用系统及支撑系统软件的安全管理,对各种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包括但不限于黑客利用应用系统及系统软件存在的漏洞进行的攻击行为),制定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确保应用系统安全可靠。
履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投入试运行。 2.设备更换时间应为非工作时间,网络中断时间小于4小时。 3.项目验收前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 4.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质量保证期内提供1名工程师7*8小时驻场服务。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投入试运行
履约地点: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或用户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家旭;滕飞;郭止弋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略) 运政专网、联网售票专网、检测站专网及办公网络设备更换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一、合同编号: JH23-*-36803-001-01
二、合同名称: (略) 运政专网、联网售票专网、检测站专网及办公网络设备更换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36803
四、项目名称: (略) 运政专网、联网售票专网、检测站专网及办公网络设备更换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和平区十三纬路18*2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悦心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沈河区北站路53号(9-5)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对运政执法中心原有思科等老旧网络设备进行更换,设备如下: (1)网络交换机(8台)。 (2)路由器(1台)。 (3)防火墙(1台)。 (4)网络综合管理设备(1台)。 2.根据服务中心网络整合、统一网络出口要求,对运政执法中心各网络进行重新规划。 (1)按照服务中心统一网络出口要求,统一接入服务中心政务外网、互联网等网络,对运政执法中心各网络进行统一规划。 (2)对现位于二 (略) 厅连接的交通专网光缆线路进行迁移,迁移至三楼机房内。包括光缆铺设,光缆熔接等。 (3)对原有设备配置进行查看、备份,对原有设备连线线缆进行登记,对原有设备进行关机下架,对相关配件进行整理,装箱入库。 (4)对运政执法中心各专线网络、办公网络进行梳理,绘制网络拓扑图;对连接线缆、终端点位等进行排查,对缺少点位进行重新布线,对损坏或多余的网络线缆进行拆除,对所有网络线缆进行编号并粘贴标签,编制网络点位对照表。 (5)负责应用系统及支撑系统软件的安全管理,对各种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包括但不限于黑客利用应用系统及系统软件存在的漏洞进行的攻击行为),制定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确保应用系统安全可靠。
履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投入试运行。 2.设备更换时间应为非工作时间,网络中断时间小于4小时。 3.项目验收前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 4.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质量保证期内提供1名工程师7*8小时驻场服务。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投入试运行
履约地点: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或用户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家旭;滕飞;郭止弋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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