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及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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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及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名单公示

(略)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相关部署, (略) 范围内除电力、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民生环保公用事业企业外,所有工业企业及自然人工业户实施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类企业。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将在用能、用地、排污、融资、奖评、监管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对规模以上D类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下 C 类、D类工业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执行差别化电价管理。

现将初步评价结果为A类、B类、C类、D类的企业,拟实施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略) 经信局网站查询(http://**网页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

针对差别化电价管理对象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规模以上C类企业实施预警。

二、对规模以上D类企业、规模以下C类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其电价在现行《 (略) 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0元执行。差别电价执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对规模以下D类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其电价在现行《 (略) 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3元执行。差别电价执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户企业加价收取电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加强对C类、D类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的监管,对执行差别化电价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差别化电价认定标准定期进行调整。

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的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企业可向所在镇街经贸办(服务中心)申请核对,并提供营业执照、用地信息证明、纳税证明、用电信息等与异议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经所在镇街经贸办(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送至经信局307办公室,咨询电话:*。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及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名单.xlsx

(略)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相关部署, (略) 范围内除电力、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民生环保公用事业企业外,所有工业企业及自然人工业户实施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类企业。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将在用能、用地、排污、融资、奖评、监管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对规模以上D类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下 C 类、D类工业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执行差别化电价管理。

现将初步评价结果为A类、B类、C类、D类的企业,拟实施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略) 经信局网站查询(http://**网页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

针对差别化电价管理对象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规模以上C类企业实施预警。

二、对规模以上D类企业、规模以下C类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其电价在现行《 (略) 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0元执行。差别电价执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对规模以下D类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其电价在现行《 (略) 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3元执行。差别电价执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户企业加价收取电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加强对C类、D类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的监管,对执行差别化电价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差别化电价认定标准定期进行调整。

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的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企业可向所在镇街经贸办(服务中心)申请核对,并提供营业执照、用地信息证明、纳税证明、用电信息等与异议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经所在镇街经贸办(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送至经信局307办公室,咨询电话:*。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及差别化电价管理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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