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合同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 ||
项目法人: | 合肥 (略) | 项目地址: | 繁华大道与松谷路交口东北角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项目备案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
监督部门: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7-27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 (略)
1.5 项目业主:合肥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JBZ0157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JBZ01573
2.5 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繁华大道与松谷路交口东北角,拟对原会展中心A区屋面改造、室内展区1-3层改造及装饰、地下车库平面功能布局改造及东广场扩建地下二层地库。展区改造面积约52443平方米,扩建地库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43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且工程质量回访合格之日为止。
2.9 招标范围:本招标为设计总承包,含会展A区和东广场改造的全部设计及勘察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 100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3.1.1.1和 3.1.1.2 的要求:
3.1.1.1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1.1.2工程勘察资质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成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符合 3.1.6 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00:00至2023年08月17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 集体议事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合同编号: | 2023BFJBZ01573-004 |
合同名称: |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3BFJBZ01573 |
项目名称: |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 工程招标 |
招标人(*方): | 合肥 (略) |
合同*方编号: | *045 |
中标人(*方): | (略) 建筑 (略) (略) |
合同*方编号: | *16Q |
所属地域: | (略) |
合同金额: | 1000.*万元 |
主要人员: | 姓名: 姚茂举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 2025年09月27日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3年10月08日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08日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
中标、成交公告: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免责声明 :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 (略) 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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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 ||
项目法人: | 合肥 (略) | 项目地址: | 繁华大道与松谷路交口东北角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项目备案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
监督部门: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7-27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 (略)
1.5 项目业主:合肥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JBZ0157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JBZ01573
2.5 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繁华大道与松谷路交口东北角,拟对原会展中心A区屋面改造、室内展区1-3层改造及装饰、地下车库平面功能布局改造及东广场扩建地下二层地库。展区改造面积约52443平方米,扩建地库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43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且工程质量回访合格之日为止。
2.9 招标范围:本招标为设计总承包,含会展A区和东广场改造的全部设计及勘察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 100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3.1.1.1和 3.1.1.2 的要求:
3.1.1.1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1.1.2工程勘察资质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成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符合 3.1.6 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00:00至2023年08月17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 集体议事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合同编号: | 2023BFJBZ01573-004 |
合同名称: |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3BFJBZ01573 |
项目名称: | 合肥智能家居展销馆及会展中心东广场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 |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 工程招标 |
招标人(*方): | 合肥 (略) |
合同*方编号: | *045 |
中标人(*方): | (略) 建筑 (略) (略) |
合同*方编号: | *16Q |
所属地域: | (略) |
合同金额: | 1000.*万元 |
主要人员: | 姓名: 姚茂举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 2025年09月27日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3年10月08日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08日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
中标、成交公告: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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