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经开险有所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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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经开险有所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中标公示

暖心经开险有所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8CG2023FW163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暖心经开险有所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北京中路6号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暖心经开险有所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服务范围:在经开区新取得营业执照,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业经营户,可享受暖心保险福利。

服务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个私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在我区从事高温作业、高寒作业、高空作业、危险作业、货物运输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免费派发人身意外保险。

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派发1000份人身意外保险,按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的原则,满额为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曲秀丽、李玲、赵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收费金额: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 (略) 消防救援支队 2020 年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②中国共产主义 (略) 委员会 2021 年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略) 华山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坤

电  话:*

十、附件

1.主要标的信息

暖心经开险有所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8CG2023FW163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暖心经开险有所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北京中路6号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暖心经开险有所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服务范围:在经开区新取得营业执照,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业经营户,可享受暖心保险福利。

服务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个私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在我区从事高温作业、高寒作业、高空作业、危险作业、货物运输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免费派发人身意外保险。

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派发1000份人身意外保险,按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的原则,满额为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曲秀丽、李玲、赵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收费金额: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 (略) 消防救援支队 2020 年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②中国共产主义 (略) 委员会 2021 年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略) 华山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坤

电  话:*

十、附件

1.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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