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发壹盛合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骑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二期30.15亩2023年2亩墓园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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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城发壹盛合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骑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二期30.15亩2023年2亩墓园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贵阳城发* (略) (采购人),贵阳 (略)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贵阳城发* (略) 骑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二期(30.15亩)2023年2亩墓园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YCFXMZX-2023-277)已于2023年10月8日14: (略) 高新区长岭南路与创新路交汇处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裙楼2-4层( (略) 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元)

总得分

排名

1

贵州 (略)

*.28

96.65

1

2

贵州 (略)

*.31

79.30

2

3

贵州盈 (略)

*.74

74.62

3

中选结果公示至2023年10月11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竞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地址:贵阳城发* (略) / (略) 花溪区黔陶乡黔陶村骑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销售中心,电话:085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3年10月8日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贵阳城发* (略) (采购人),贵阳 (略)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贵阳城发* (略) 骑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二期(30.15亩)2023年2亩墓园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YCFXMZX-2023-277)已于2023年10月8日14: (略) 高新区长岭南路与创新路交汇处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裙楼2-4层( (略) 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元)

总得分

排名

1

贵州 (略)

*.28

96.65

1

2

贵州 (略)

*.31

79.30

2

3

贵州盈 (略)

*.74

74.62

3

中选结果公示至2023年10月11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竞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地址:贵阳城发* (略) / (略) 花溪区黔陶乡黔陶村骑龙山人文生态纪念园销售中心,电话:085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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