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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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0-08 17:57:20
存证哈希值:
C3FAA*A86B6A*F1E*A1CB*DA976D9E53007DD73
区块高度:
*
宿州市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 (略) 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蓬路2809号总装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0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范围包含 16 条道路(含支路)照明、7 条道路夜景亮化、40 个公交站亭液晶显示屏、管委会大楼亮化及其周 (略) 灯、景观照明[包含箱变、控制柜、集中控制系统、电缆(包含但不限于高压下线点到箱变的高压电缆、箱变到控制柜的电缆、控制柜到路灯的电缆)、灯杆及基础、灯罩、路灯上的全部灯头等]日常检修、更换维护、路灯设施免费迁移、拆除、保管和亮灯时间调整, 保证设备日常运行。

服务要求:道路亮灯率达到 99%以上,景观照明≥95%。故障处理率:自接到通知之时起,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在 30 分钟内到现场处理;线路短路、断线、设备零部件损坏等一般性故障在 6 小时内修复;其他故障应在 12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遇到故障 2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故障修复及时率合格标准为100%。

服务时间:维护期3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考核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景茹,翟正峰,郝井玲,郭金红(组长),马长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协议

收费金额:4.61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区淮河路与港口路交口南300米,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拱辰路 8 号科技大厦 6楼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淮河路与港口路交口南30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潺潺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6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申请
    安徽 (略)
    请审核
    2023-10-08 17:52:05
    0天0小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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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3-10-08 17: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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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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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 (略) 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蓬路2809号总装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0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范围包含 16 条道路(含支路)照明、7 条道路夜景亮化、40 个公交站亭液晶显示屏、管委会大楼亮化及其周 (略) 灯、景观照明[包含箱变、控制柜、集中控制系统、电缆(包含但不限于高压下线点到箱变的高压电缆、箱变到控制柜的电缆、控制柜到路灯的电缆)、灯杆及基础、灯罩、路灯上的全部灯头等]日常检修、更换维护、路灯设施免费迁移、拆除、保管和亮灯时间调整, 保证设备日常运行。

服务要求:道路亮灯率达到 99%以上,景观照明≥95%。故障处理率:自接到通知之时起,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在 30 分钟内到现场处理;线路短路、断线、设备零部件损坏等一般性故障在 6 小时内修复;其他故障应在 12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遇到故障 2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故障修复及时率合格标准为100%。

服务时间:维护期3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考核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景茹,翟正峰,郝井玲,郭金红(组长),马长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协议

收费金额:4.61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区淮河路与港口路交口南300米,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拱辰路 8 号科技大厦 6楼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淮河路与港口路交口南30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潺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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