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职业学院电气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耗材采购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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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职业学院电气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耗材采购第二次

马鞍山职业学院电气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耗材采购(第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4081-2394A012-E15-714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职业学院电气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耗材采购(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笔架山街道和一花园4幢505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马鞍山职业学院电气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耗材采购(第二次)

采购范围:详见比价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采购要求:详见比价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交货期: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供货

采购标准:详见比价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项俊阳、徐进军、童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比价文件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上海 (略) 安徽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雨山区九华西路8号,联系电话:05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 (略)

地址: (略) (略) 霍里山中路328号

技术联系人:童老师 *

项目联系人:雍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 (略) 安徽分公司

地址: (略) 雨山区九华西路8号

联系方式: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0555-*

,马鞍山

马鞍山职业学院电气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耗材采购(第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4081-2394A012-E15-714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职业学院电气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耗材采购(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笔架山街道和一花园4幢505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马鞍山职业学院电气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耗材采购(第二次)

采购范围:详见比价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采购要求:详见比价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交货期: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供货

采购标准:详见比价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项俊阳、徐进军、童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比价文件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上海 (略) 安徽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雨山区九华西路8号,联系电话:05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 (略)

地址: (略) (略) 霍里山中路328号

技术联系人:童老师 *

项目联系人:雍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 (略) 安徽分公司

地址: (略) 雨山区九华西路8号

联系方式: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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