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春申湖校区供配电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春申湖校区供配电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淮南 (略) (春申湖校区)供配电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淮南 (略) (春申湖校区)供配电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CDGC-2023-014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六、监督员:李庆华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昌 (略)
(1)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汉大道嘉鑫花苑1栋1单元301室
(2)投标报价:*.26元,得分:92.20分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柳永冰(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湘*)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略)
(1)地址: (略) 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北城世纪城祥徽苑2栋2503室
(2)投标报价:*.26元,得分:75.02分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严东陈(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淮南佰诚 (略)
(1)地址: (略) 寿县寿春镇紫金路同鑫新街口商业广场7幢111室
(2)投标报价:*.99元,得分:64.15分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刘云光(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八、工程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九、招标人:淮南 (略)
十、招标人地址:安徽淮南洞山林场路1号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朱文斌;联系方式:*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大 (略)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通区九龙国际A2栋12层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陈楠;联系方式:*
十五、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大通区九龙国际A2栋12层,联系电话:*。
十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淮南 (略) (春申湖校区)供配电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淮南 (略) (春申湖校区)供配电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CDGC-2023-014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六、监督员:李庆华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昌 (略)
(1)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汉大道嘉鑫花苑1栋1单元301室
(2)投标报价:*.26元,得分:92.20分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柳永冰(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湘*)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略)
(1)地址: (略) 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北城世纪城祥徽苑2栋2503室
(2)投标报价:*.26元,得分:75.02分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严东陈(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淮南佰诚 (略)
(1)地址: (略) 寿县寿春镇紫金路同鑫新街口商业广场7幢111室
(2)投标报价:*.99元,得分:64.15分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刘云光(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八、工程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九、招标人:淮南 (略)
十、招标人地址:安徽淮南洞山林场路1号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朱文斌;联系方式:*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大 (略)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通区九龙国际A2栋12层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陈楠;联系方式:*
十五、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大通区九龙国际A2栋12层,联系电话:*。
十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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