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锦州市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P*)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0月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2日
(略) 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编号:*TP*),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3标段: (略) 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略) | 96.07 | 1,801,426.00 | 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 15 |
2 | (略) | 92.64 | 1,866,836.00 | 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 15 |
3 | (略) | 91.55 | 1,841,438.00 | 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 15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略) | 田波 | 无 |
2 | (略) | 阮栋梁 | 无 |
3 | (略) | 李园 | 无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略)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标段招标材料的生产商] |
2 | (略)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标段招标材料的生产商] |
3 | (略)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标段招标材料的生产商]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太和区科技路宝地城c区1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41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 (略)
地 址: (略)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联 系 人:吕美玲
电 话:04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10月9日
(略) 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P*)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0月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2日
(略) 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编号:*TP*),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3标段: (略) 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略) | 96.07 | 1,801,426.00 | 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 15 |
2 | (略) | 92.64 | 1,866,836.00 | 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 15 |
3 | (略) | 91.55 | 1,841,438.00 | 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 15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略) | 田波 | 无 |
2 | (略) | 阮栋梁 | 无 |
3 | (略) | 李园 | 无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略)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标段招标材料的生产商] |
2 | (略)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标段招标材料的生产商] |
3 | (略)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标段招标材料的生产商]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太和区科技路宝地城c区1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41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 (略)
地 址: (略)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联 系 人:吕美玲
电 话:04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10月9日
招标
|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